香港高院加簽,也叫香港高等法院認證,或香港海牙認證,是香港文件送往香港之外使用的基礎。由于香港是屬于中國領土,沒有外交部門,因此香港高等法院行使外交部領事職責,為香港文書送往香港之外使用辦理認證加簽服務。(香港以外國家或地區的各類文書,如果是在海牙成員國使用,也可以在香港辦理海牙認證,亦可在海牙成員國使用)。
一、文書拿到香港之外(除中國大陸)使用有三種情況
1、拿到海牙成員國使用,必須先由香港國際公證人對文件進行公證,然后拿到香港高院加簽。
2、如果文書使用國為非海牙公約成員國,需要先由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簽認證,最后還要做該國駐香港領事館認證,之后文書方可在該國使用。
3、如果文件使用國(非海牙公約成員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則需要將經過香港港高院加簽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認證,然后送該國駐北京大使館認證。
二、辦理香港高院加簽流程
首先由香港公證人對文件進行公證→出具公證書→連同附件捆綁并在公證書上簽字蓋章→然后送香港高等法院辦理認證。
三、加簽服務文件種類
1、認證某些屬公共性質的文件,而此等文件須要由公職人士簽發,如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公職人員:
(1)香港結婚證書,即由副婚姻登記官簽署的證書。
(2)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3)出生/死亡登記證明書。
(4)登記事項證明書。
(5)商業登記證。
(6)公司注冊證書。
(7)授權委托書。
(8)其他個人及商業文書。
2、經由香港法律公證人或監誓員所簽署的文件:
(1)法律公證人:授權書 ,核證副本。
(2)監誓員:宣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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