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投資移民計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旨在吸引高凈值人士來港投資,促進經濟發展。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稅制優惠且金融服務完善,該計劃自2024年3月1日推行以來,已經吸引了超過800宗申請,其中超過730宗通過資產審核,預計將為香港帶來超過240億港元的資金。此次,特區政府對“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推出了優化措施,于3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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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放寬凈資產規定:凈資產審查期限從原來的申請前兩年縮短為申請前六個月,申請人只需證明在提出申請前六個月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于3000萬港元的凈資產。在計算凈資產時,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凈資產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也會被考慮在內。
新增持有投資方式:除現行持有方式外,申請人可通過全資擁有的私人公司持有投資。該私人公司須在香港成立或登記,由申請人全資擁有,只持有獲許投資資產,須為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或其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實體。并且,該工具需在香港至少有兩名全職員工及每年承付至少200萬港元營運開支,還需由申請人家族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該辦公室管理的資產凈值總額不少于2.4億港元。
香港新投資移民計劃有何優勢
寬松的申請條件:香港新投資移民計劃對主申請人沒有學歷、工作經驗、商業背景和年齡上限的要求,也不需要赴港創業開公司。
靈活的投資方式:投資范圍廣泛,包括多種金融產品和房地產,為申請人提供了多種投資選擇。
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之一,稅制優惠且金融服務完善,吸引了大量高凈值人士。
身份續簽寬松:獲批人士的身份續簽要求相對寬松,沒有硬性居住時間限制。符合投資持有期限并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即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若不滿足永居申請要求,也可申請無條件限制居留身份,不受限制逗留香港。
申請條件
1、身份要求:
申請人須為年滿18周歲的外國國民、中國澳門居民、中國臺灣居民,以及已獲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國籍人士。
2、資產要求:
主申請人需在提出申請前6個月內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于3000萬港元的凈資產。
3、投資要求:
主申請人需投資至少3000萬港元于獲許的投資資產,包括股票、債務證券、存款證、后償債項、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有限合伙基金的擁有權權益、房地產以及投資組合。從2025年3月1日起,通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也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
4、無犯罪記錄:
申請人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且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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