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地理位置優越,經濟發達,對外國企業持歡迎政策。注冊新加坡公司對于想發展外國企業的企業家來說是一件好事,但是注冊新加坡公司后,每年都需要召開股東大會。那么為什么要召開新加坡公司股東大會呢?讓卓信企業給各位詳細介紹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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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股東大會
1.根據《新加坡公司法》,公司股東年會應每年召開一次。年會以外的所有股東大會均稱為臨時股東大會。
2.任何董事只要認為合適,都可以申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應當由董事或者新加坡公司法規定的申請人提出。
3.根據《新加坡公司法》關于特別決議和簡短通知的決議,至少應在14天前向有權從公司獲得此類通知的人發出通知(通知發出或認為發出之日除外,但包括通知發出之日),說明會議地點、日期和時間。如果是特殊問題,也應說明問題的一般性質。
新加坡公司股東大會程序
1.出席會議的股東未達到法定人數的,股東大會不能處理任何問題。除非本章程另有規定,否則兩名股東親自到場將構成法定人數。根據本章程的意見,股東包括代理人或法定股東代表。
2.董事會有董事長的,應當作為董事長主持公司股東大會的每一次會議。如果沒有董事長,或者分鐘內沒有出席會議或者不愿意主持會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選擇其中一人作為會議主席。
3、交股東大會表決的決議,除非公布舉手表決結果前或公布結果后,否則應當通過舉手表決作出決定:
主席要求投票;
出席會議的至少三名股東要求投票;
有投票權的股東總投票權的10%以上親自或代表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要求投票;或
出席會議并持有公司附有投票權股份的股東或股東,交付的股份總額不得少于所有附有投票權股份股份的10%。
除非要求投票,否則會議主席將宣布一致或多數決議通過或否決,并將結果記錄在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簿中作為確認,不需要解釋批準或反對決議的人數或比例。投票要求可以撤回。
4.無論是舉手還是投票,如果投票數量相等,舉手或要求投票的會議主席有權再投一票或決定性投票。
5.根據某類或某類股票附屬的權利或限制,在股東大會或某些股東大會上,任何有投票權的股東都可以親自或由律師代表或表決。舉手表決時,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有表決權。
出席會議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或者其律師或者其他正式授權代表,在投票時,可以對其持有的每份股票投票。
6.任何股東在任何股東大會上都沒有投票權,直到催繳的股票或其他與股份相關的現行應付公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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