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稅務實行屬地性質。在新加坡產生或累積的收入,以及在新加坡收取的外國來源收入,都會被征稅。
當海外收入匯入新加坡公司時,很有可能會被雙重征稅。
即一次是在國外,另一次是該筆海外收入匯入新加坡后。但是,新加坡公司也有免稅的政策。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新加坡公司的稅收政策。
如何確定新加坡公司的收入來源
以下幾點可以作為指南來確定某筆收入的來源:
1、確定產生相關盈利的營運,并確定這些營運發生的地點;
2、確定買賣合約生效的地點(從貿易商品賺取盈利的地點),例如,協商、簽訂和執行合約;
3、對于以賺取傭金為業務的公司,需確定旗下代理在哪里進行工作。如果這些活動在新加坡進行,則收入將被視為來自新加坡;
4、如果在海外沒有業務,而主要營運地點位于新加坡,則該業務所賺取的收入很可能會被視為來自新加坡。
對于已確定來自外國的收入,接下來應確定該收入是否于新加坡收取。
以下情況被視為在新加坡收取
1、以現金、支票、利息、電子轉賬等形式匯入、發送或帶入新加坡;
2、用于清償任何在新加坡進行的貿易或商業債務;
3、用于購買任何帶入新加坡的流動資產(例如,與您生意相關的設備或原材料)。
外國人和外國企業也許會擔心因使用新加坡的銀行和基金管理設施而被征稅。
但是,在新加坡收取的海外收入,只會向在新加坡居住的個人,或在新加坡的實體征稅。
因此,非居民個人,或不在新加坡營運的外國公司,可以把他們的海外收入帶到新加坡而無需被征稅。
新加坡海外收入的免稅優惠和條件
1、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可從外國來源的收入豁免計劃(FSIE)受益,在下列特定的海外收入里享有免稅:
來自海外的股息;
海外分行的盈利;
來自海外的服務收入。
2、要獲得免稅必須符合三項條件:
當在新加坡收到該筆來自海外的收入時,產生該筆收入的海外國家最高的企業稅率(標題稅率)至少是15%;
該筆收入在海外已經被征稅。外國所得稅的稅率可以與標題稅率不同;
當局認為免稅將對該居民公司有利。
3、免稅申請資料:
收入的性質和數額;
該筆收入來自的管轄區;
海外司法管轄區的標題稅率;
已在獲得該筆收入的外國轄區內納稅。
善用新加坡的低稅制、避免雙重征稅,設立一家新加坡實體其實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如何消除雙重征稅?
一、在中國,消除雙重征稅如下:
(1)中國居民從新加坡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協定規定在新加坡對該項所得繳納的稅額,可以在對該居民征收的中國稅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額不應超過對該項所得按照中國稅法和規章計算的中國稅收數額。
(2)從新加坡取得的所得是新加坡居民公司支付給中國居民公司的股息,同時該中國居民公司擁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該項抵免應考慮支付該股息公司就其所得繳納的新加坡稅收。
二、在新加坡,消除雙重征稅如下:
新加坡居民從中國取得的按本協定規定可以在中國征稅的所得,根據新加坡關于在其他國家所交稅款允許抵免新加坡稅收的法律規定,新加坡將允許對該項所得無論是以直接或扣繳方式交納的中國稅收,在該居民新加坡所得的應交稅款中予以抵免。
當該項所得是中國居民公司支付給新加坡居民公司的股息,同時該新加坡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首先提及公司股本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該項抵免應考慮支付該股息公司就據以支付股息部份的利潤所繳納的中國稅收。
三、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抵免中,繳納的中國稅收應視為包括假如沒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給予免除、減少或退還而可能繳納的中國稅收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