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很多產品進入市場的敲門磚,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對于商標競爭也十分重視。
為了能有商標優勢,避免山寨產品的侵權行為,很多企業對于商標注冊十分積極。
但是,近日“鬼吹燈”“愛屋吉屋”“百衣百順”幾個商標注冊卻被駁回了,原因就是這幾個商標在起名的時候觸到了商標起名的“底線”。
對于《鬼吹燈》這部小說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而且這部小說也影視化,近幾年拍了很多鬼吹燈系列的電影電視劇,反響熱烈,隨著這個IP知名度法人提升,隨之而來的就是圍繞這個知名IP的知識產權糾紛。
為了更好維護自身的權益,上海小島文藝創作工作室為海報等商品、戲劇制作等服務申請注冊“鬼吹燈”商標,但是這個商標申請并不通過。
法院經審理認為,“鬼吹燈”屬于具有封建迷信性質的詞匯,使用在上述商品或服務上,易使人產生與封建迷信有關的聯想,從而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而且,“不良影響”條款屬于禁止使用的絕對條款,“鬼吹燈”標識無法經使用取得知名度而獲準注冊。
常見涉“不良條款”的商標案件可劃分為五類:
1、標識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2、標識有政治上的不良影響
3、標識有經濟上的不良影響
4、標識有文化上的不良影響
5、標識有總價、民族方面的不良影響
很顯然“鬼吹燈”商標就是觸及到了第五條不良影響,從而導致商標申請失敗。
由于涉“不良影響”條款導致商標申請失敗的案件有很多,但是商標注冊不成功的原因可不止這一種,商標注冊在取名的時候還應該注意以下方面。
禁用低俗惡搞類商標
《商標法》第十條規定了“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所以商標在注冊申請的時候,不應該為了博人眼球,起一些奇怪的名稱,讓人產生不好的聯想。
比如之前的網紅炸雞店為了宣傳起名為 “叫了個雞”,“叫了個雞”的運營者上海臺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就申請注冊“叫了個雞”的商標,但是這一系列商標全部都遭到駁回,注冊失敗。
而且,2017年3月,因為“叫了個雞”在宣傳上面違反廣告法,被罰款50萬元。
由于商標被注冊被駁回,廣告宣傳被罰款,如今已改名“叫了個炸雞”。
禁“蹭熱度”
商標法明確公眾人物姓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就是要防止市場競爭者通過“搭便車”的方式來擾亂市場秩序。今年最高院出臺的新規再次明確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不能注冊為商標。因此,即使注冊也會被駁回
不少企業就會為了“蹭熱度”,通過搶注名人的名字注冊商標,像我們熟悉的很多名人,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等都曾被搶注過商標。
為了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商標取名的時候還是要先了解相關的起名要求,建議商標取名的時候可以多準備幾個名字,以便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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