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消費者對于高品質的產品和服務有著旺盛的需求,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了豐富的商機。很多外國投資者希望在韓國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但同時保持小規模業務的外國公司一般選擇在韓國注冊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圖片來源:攝圖網
那么,韓國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有哪些區別?
韓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
1、法律地位
子公司:是母公司之外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子公司可以擁有和母公司不一樣的名稱和公司章程,獨立擁有資產,并自行承擔業務和法律風險。
分公司:作為母公司的一部分,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由總公司決定,資產也屬于總公司。
2、稅務責任
子公司:需要承擔韓國本土的納稅義務。但如果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專利費或利息費用時,這些費用可能被視為課稅所得計算上的損失,從而減免部分課稅所得。
分公司:稅務責任通常與總公司相同,根據總公司所在國家的稅務法律征收納稅義務。但只在韓國產生的收入才需要納稅。
3、經營自主性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子公司在經營上擁有相對較高的自主性,可以獨立開展業務活動。
分公司:分公司須執行與母公司相同的業務,并接受母公司的直接管理和指導。
4、成立條件
子公司:需要一定金額以上的資本金,韓國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億韓幣(需要一次全部到位)。并且,子公司需要完成一系列注冊程序,如母公司的董事會決定設立子公司、租賃辦公場所、申請韓國子公司的登記等。
分公司:注冊設立不需要注冊資金。分公司的成立主要依賴于總公司的決策和安排。
5、業務規模與目的
子公司:通常是為了在韓國開展新的業務或擴大業務規模而設立,因為子公司具有更高的經營自主性和獨立性。
分公司:成立的目的通常是為了擴大經營范圍,進一步的推廣其產品和服務。分公司更多地依賴于母公司的資源和支持。
卓信企業提供國內外公司注冊、銀行開戶、年審報稅、代理記賬、商標注冊、ODI境外投資備案等代理代辦服務,如果您有這方面業務辦理需求歡迎隨時咨詢我司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