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是亞洲一個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基于韓國發達的經濟和營商環境,很多中國人都在韓國注冊公司開展業務。
那么,注冊韓國公司都有哪些優勢,中國人又應該如何在韓國開公司。
注冊韓國公司優勢
1、國際IT強國:世界最高的寬帶網入網率,高達68%的世界最高水平的移動電話普及率;
2、韓國政府利好的外商投資政策:外商出資形式除了現金、機械設備,還可包括持有的知識產權、以及不動產、股份等;外商符合一定條件,可進行稅收減免;對外商購買或租賃公有土地提供支持。
3、亞洲第三大經濟中心,絕佳的地理優勢,韓國首都首爾據東京、北京、香港等東南亞主要城市的行程均在3小時以內,方便企業管理;
4、亞太地區收益中心,外資企業的銷售額的凈利潤遠高于國內企業;
5、無需申請進出口權:韓國公司一經注冊便擁有進出口權;
6、稅收優惠:①企業所得稅:2億韓元以內稅基為10%;超額部分-200億韓元,稅基為20%;②可根據稅收協定降低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稅率;③增值稅:商品/服務交易適用的稅率為10%,出口到海外國家,適用0%的稅率。
中國人如何在韓國開公司
外商想要進入韓國市場主要有兩種依據,一種是以《外商投資促進法》為依據,另外一種是以《外匯交易法》為依據。
以《外商投資促進法》為依據
以《外商投資促進法》為依據的外商投資企業,“當地法人”進行外商直接投資時、適用《外商投資促進 法》和韓國《商法》的規定。為使當地法人適用《外商投資促進法》、外商需投資1億韓元以上以及具 有當地法人表決權的股票總數(或出資總額)10%以上。
*外國人以單獨“個體工商戶”的形式經營事業時:
2012年1月、法院下達判決、不認可單獨外國人個體工商戶為外商投資企業;
法務部針對與韓國人合作的非單獨外國人個體工商戶、不予發放企業投資D-8簽證;根據法務部方針、投資3億韓元以上時發放D-9貿易經營簽證。
以《外匯交易法》為依據
非韓國居民以《外匯交易法》為依據在韓國設立分公司,根據外國法人分公司的設立是否存在經營活動、分為“分公司”和“聯絡辦事處”。從事在韓國發生收益的經營活動時、被劃分為“分公司”、由于其不屬于韓國法人、而是 屬于外國法人的分公司、因此不分類為外商直接投資。
“聯絡辦事處”不在韓國從事發生收益的經營活動、僅可以執行業務聯絡、市場調查、研 究開發活動等非營業性功能、與“分公司”不同、無需在韓國注冊、由管轄稅務局發放相當于營 業注冊的特定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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