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完香港公司之后和國內一樣也是要做記賬和報稅的。香港作為內地客商最青睞的離岸公司注冊地,香港公司擁有眾多優勢。香港公司公司利得稅采取來源地征收制,即公司利潤不在香港本地產生(業務經營及利潤都不在香港,沒有占用香港公眾資源),就不必對香港公司利潤繳納香港公司利得稅。因此可以理由香港公司合理進行稅務籌劃。下面和大家介紹香港公司注冊后該如何申請離岸豁免?
一、 申請離岸豁免的要求
1、貨物未在香港發生報關、收發貨;
2、未在香港有實體的辦公室和聘請香港員工;
3、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
4、離岸豁免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操作;
5、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營記錄等
二、 申請離岸豁免流程
申請豁免流程:做賬審計——將經審計報告與報告交稅局提出申請——稅務局發出離岸問題信件——撰寫回復信件及相關資料交稅務局——稅務局下審批結果。
注意事項:
對于稅務局提出的問題,一定要在期限內(一般為一個月)回復。
如果稅務局同意公司運作屬離岸操作,就會發出離岸豁免通知書。
一般在稅務局發出離岸豁免通知書后二到三年內,稅務局不會再向公司提出查問,但稅務局擁有最終決定權。其后,稅務局會不定期每數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遞交離岸豁免申請后的情況
將離岸豁免申請上繳稅務局后,稅務局會下發信件,然后需要您根據信件回復問題及提供相關業務單據(我們會根據您的初步回答進行整理并按稅務局要求進行回復)。
申請離岸豁免的業務類型及關鍵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貿易收入
公司組織結構:包括員工名字、職位、職責;
產品:賣的是什么產品,產品清單;
購貨和銷貨:供應商與顧客尋找方法、議價方法(如郵件議價)、合同簽訂地點和負責,至少前5大供應商與顧客交易金額、名稱、地址及貴司負責職員(出差地點、地點、出差票據等);所有的交易協議、發票、合同、報關單或者收發貨單、信用證、保險、運輸單據、電郵、傳真等;
職員是否為香港公司或關聯公司(如適用);庫存地點(如適用);收入款方式:T/T,現金往來,信用證或其他途徑。
2、服務收入
公司組織結構:包括員工名字、職位、職責;
服務內容、服務職員(出差地點、時間、出差票據等)、服務地點(為判斷收入來源地的核心要求,越具體越好,并附文件證明之類最好)。
3、工程收入
公司組織結構:包括員工名字、職位、職責;
工程地點、工程性質、工程進展報告、客戶的名稱、地址等;
工程合同、發票、工程收入明細表、結算方式等;
分包商(如適用):名稱、地址、分包金額、提供的分包內容與地點等;
董事或雇員的差旅行程(出差地點、時間、出差票據等);
香港銀行戶口信息,收入款方式等。
三、申請離岸豁免的審核期
稅務局會8 - 24個月的審核期,如果通過,稅務局會下發信件或郵件告知本次豁免申請通過。那么在以后的年度,即可有利潤也無需繳納利得稅稅款(在申請 成功后的經營也要注意符合申請條件)。
四、申請離岸豁免的成功率
離岸豁免申請在全部為離岸業務的情況下申請(包括提供單據及回答問題良好),有90%的把握。
如果有香港本地收益,在審計的時候要分開顯示 。香港部分可以有盈利繳稅,離岸部分可以繼續申請離岸豁免,但是這樣的話,成功率只有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