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簡介
三亞崖州灣科技城位于三亞市西部,毗鄰南山文化旅游區和大小洞天風景區,規劃面積為26.1平方公里,主要由南繁科技城、深海科技城、大學城、南山港和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中轉基地(即“一港、三城、一基地”)五部分共同構成。園區采取“法定機構+平臺公司”管理體制,致力于建設成為陸海統籌、開放創新、產業繁榮、文化自信、綠色節能的先導科技新城。
園區位于三亞市西部,毗鄰南海觀音和大小洞天風景區。規劃范圍為東至西線鐵路、南至港口路、西至崖州灣濱海、北至寧遠河。總面積為26.17平方公里,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為21.52平方公里。
優惠政策
企業落戶獎勵:
1.深海探測、深海通訊、海洋新材料等深海科技企業,入選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胡潤、科技部火炬中心及PitchBook發布獨角獸企業榜榜單的,給予每家企業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在享受海南省、三亞市獎勵的基礎上,分別給予200萬元、1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培育機構名單且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4.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海南省獎勵的基礎上,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業務發展扶持:
5.在連續12個月內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50件(含)以上、200件以下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給予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代理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200件(含)以上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6.制造并銷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按銷售價格的30%給予獎勵。關鍵零部件最高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機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成套設備關鍵部件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最高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7.針對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注冊種業農科、深海科技及相關領域企業、科研機構,使用大型研究類科學儀器服務平臺發生的費用,按每年實際發生額的25%給予補貼,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8.注冊種業農科及相關領域企業,在科技城范圍內建設種子選育生產經營一體化、種子進出口貿易相關的基本設施、檢驗儀器、加工設備,以“以獎代補”方式進行扶持,項目通過驗收經評定后,按項目投資額45%給予一次性補助,各級財政補助可疊加,單個項目財政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75%,單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9.注冊種業農科及相關領域企業、科研機構,使用種業農科設施的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的25%給予補貼,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0.注冊水產引育及相關領域企業,開展新品種引進或土著品種改良項目,按實際引種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開展優質高效品種育苗,滿足室內育苗實際培育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或育苗水體不少于2000立方米,且苗種中間育成指標達到評審要求的,按主體實際育苗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每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11.對注冊的種業農科、智慧農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農產品及食品精深加工等領域企業,每年遴選原則上不超過10家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為“農業科技小巨人”,給予每家企業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2.針對注冊會計審計及稅務服務、社會經濟咨詢、法律服務、人力資源服務、質檢技術服務等領域企業,滿足上一年度在科技城納稅總額100萬元(含)以上且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按其對三亞崖州灣科技城財政貢獻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3.注冊種業農科、深海科技及相關領域科技企業,自注冊或遷入日起五年內,按上一年度納稅總額分檔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納稅總額達2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納稅總額達500萬元(含)以上800萬元以下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納稅總額達8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4.召開且對科技城產業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市級學術技術交流會議的主辦(承辦)單位,滿足一定條件的國際級會議、國家級、省級、市級學術技術交流會議,以項目實際投入費用的50%,分別給予國際級、國家級學術會議(論壇)主辦(承辦)單位最高不超過250萬元、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補貼。
科研創新扶持:
15.注冊且新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海南省、三亞市獎勵的基礎上,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6.注冊企業、科研機構,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開展農業科研項目且獲得國家、省級專項資金補貼的,按1:1比例額外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資金支付節奏與國家、海南省涉農專項資金資助節奏一致。
17.注冊種業農科、深海科技及相關領域企業、科研機構,與境外研究機構合作研發且成果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落地,按照項目實際合同費用的10%給予補貼,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8.注冊的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按上一年度研發經費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9.注冊的種業農科、深海科技及相關領域企業、科研機構設有省級(含)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根據房屋租賃合同金額(若實際租賃價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則按市場指導價計算租房補貼)給予5年租金補貼,前2年補貼年度租金的100%,后3年補貼年度租金的50%。
20.注冊的種業農科、深海科技及相關領域企業設有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研平臺的,按科研平臺研發設備投入的4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設有省級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研平臺的,按科研平臺研發設備投入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1.注冊企業將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落地并實施轉化和產業化,5年內,對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地方經濟貢獻500萬元以內的項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地方經濟貢獻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地方經濟貢獻10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2.注冊企業或科研機構將購買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落地并實施轉化和產業化,按上年度技術合同中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合同補貼不超過20萬元,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3.注冊優秀科技企業孵化器,每新增孵化1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孵化器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4注冊企業在“科創杯”等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認可的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300萬、200萬、100萬一次性獎勵。
25.入駐的科技創新團隊,滿足《海南省引才獎勵辦法(試行)》規定的團隊全職引進獎勵標準,并經海南省人民政府認定,在享受《海南省引才獎勵辦法(試行)》獎勵的同時,給予1:1配套獎勵,給予不超過2000平方米為期三年的免租場地或者每平方米800元自購用房一次性補貼。
公開募資獎勵
26.注冊企業境內外首次上市發行股票并募集資金,在享受三亞市政策的同時,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勵。
27.注冊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在享受三亞市政策的同時,按融資金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科技金融獎勵
28.境內注冊企業境外上市或開展海外并購后,返程投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項目,按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9.注冊基金管理公司,按基金實際投資科技城企業或項目總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家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30.針對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注冊基金管理公司,按基金退出時被投資企業地方經濟貢獻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1.注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提供風險補償,若貸款逾期企業未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金融機構按規定程序催收未果的,貸款金融機構對貸款企業啟動司法起訴程序后,按確認的貸款本金損失部分的50%進行風險補償,單個項目風險補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2.注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取得商業銀行機構貸款,按貸款基準利率50%給予貼息補助,單個企業貼息金額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杰出人才獎勵
33.設立”三亞崖州灣科技城菁英人才”與 ”三亞崖州灣科技城金牌菁英人才”年度評選,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組織成立菁英人才年度評選專家評委會,集中對申報人進行審議,每年評選崖州灣科技城菁英人才不超過50名,給予每人5萬元獎勵,評選崖州灣科技城英人才1名,給予100萬元獎勵。
產業定位
1.深海科技城:以深海科技研發與應用為主導產業,通用科技產業、海洋配套產業為協同,現代服務業為配套的產業生態體系。
2.南繁科技城:是以南繁科研為基礎產業、種業科技為核心產業、熱帶農科為特色產業,圍繞動農作物、林木花草、畜牧水產南繁科研,生物育種技術,種業交易貿易,種業科技知識產權交易,熱帶特色作物科技、農業服務、農科旅游等領域。
3.科教城:以海洋、農業科研產業為核心。
4.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引入全球動物、植物、微生物種質資源,具備檢驗隔離、戰略儲備、產業應用、國際貿易交易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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