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開曼公司,首先需要想幾個開曼公司名稱備選,然后經過查冊可行后,確定一個正式注冊的開曼公司名稱。那么在取名過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卓信公司整理如下開曼公司取名細則,供客戶們參考。
開曼公司對名稱的要求
開曼公司取名是相當自由的,但也要一定的規則需遵循。
(1)名稱避免相似或相同:擬注冊之公司名稱,不能與已注冊公司之名稱相同或太相似
(2)名稱結尾:結尾必須使用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其縮寫作為結束語以表示有限責任公司;
(3)允許名稱: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實業等字眼,例如:中國XX集團,美國XX國際公司等等;
(4)規避字眼:不能出現 BANK(銀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國)、 Bank(銀行)、Insurance(保險)、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協會)、或是REINSURANCE(再保險)等字眼;
(5)拉丁字母使用:名稱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
(6)中英文:可以注冊中文名稱,必須有英文名稱。
開曼公司取名注意事項
1)備選名稱:名稱查冊時,應擬出3個以上公司名稱,提交我司查詢,以防與其他公司名稱相同或相似導致不能注冊。
2)中英文:公司名稱必須有英文名稱,中文可有可無。因為注冊文件必須以英文書寫。如需加中文,要有英文譯名。
3)查冊時間:公司名稱查冊時間,一般需要隔天才能知曉能否注冊。
4)名稱時效性:開曼公司名稱是有時效性的,我司可保留名稱1個月,1個月后失效,需要重新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