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爾京群島(BVI)是全球知名的離岸金融中心,以其靈活的公司法和低稅率吸引了大量國際企業注冊。近年來,為加強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監管,BVI政府引入了《實益所有權登記冊》(Register of Beneficial Owners,簡稱ROM)和《實益所有人》(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簡稱UBO)的備案要求。以下是關于BVI公司ROM和UBO備案的要求及流程說明。
圖片來源:攝圖網
ROM 備案
適用范圍與豁免
需備案公司類型:所有 BVI 商業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 LLC、股份有限公司等,無論是否實際運營。
例外豁免:上市公司(在 BVI 或認可的國際證券交易所上市);受監管實體(如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已向 BVI FSC 提交董事信息的);非活躍公司(無銀行賬戶、無資產、無過去 6 個月內的業務活動記錄,且需向注冊代理提交《非活躍聲明》并獲批準)。
備案內容與格式要求
自然人董事:需提供全名、居住地址(不可用郵箱或注冊地址替代)、國籍、出生日期、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需公證或由注冊代理認證)。
法人董事:公司全稱、注冊地及注冊編號;若法人董事為 BVI 公司,需進一步披露其自然人董事信息(穿透核查)。文件語言僅限英文,非英文文件需附認證翻譯件。
備案時限與操作流程
新注冊公司:須在注冊后 30 天內向 BVI 公司注冊處提交完整的 ROM。
現有公司:需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備案。
信息變更:若股東信息變更,需在變更后 30 天內更新備案。首次逾期罰款 500 美元;超過 90 天未更新,罰款 2000 美元,公司狀態標記為 “不合規”,可能被強制注銷。提交方式是通過 BVI 注冊代理在線提交至 BVI 公司注冊處。
UBO 備案
適用對象與排除對象
適用對象:直接或間接持股≥25% 的自然人(按股權或投票權計算);作為信托的委托人、保護人或受益人;通過股東協議、代持協議或 veto 權控制公司決策;對公司財務或管理層有實際影響力(即使無股權)。
排除對象:中間層公司或 SPV(需穿透至最終自然人);基金經理或托管人(若僅為職業身份,不視為受益人)。
備案內容與保密性
必填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常住地址、身份證 / 護照號碼及有效復印件、控制方式說明(如持股比例、信托文件摘要)、聯系方式(電話、郵箱)。
保密機制:信息僅存儲于 BVI 注冊代理的保密數據庫(BOSSs 系統),非公開信息,僅 BVI 金融調查局(FIA)在調查洗錢等犯罪時可調取。
豁免情形與替代方案
完全豁免:上市公司(需提供上市證明);受 BVI FSC 或其他國際監管機構(如 SEC、FCA)監管的實體。
部分豁免:若 UBO 信息已通過其他合規程序提交(如歐盟經濟實質申報、CRS 稅務申報),可申請免重復提交,但需提供證明文件;非活躍公司仍需提交 UBO 信息,除非已申請 “非活躍狀態” 并通過審核。
動態更新要求:股東結構變化(如股權轉讓、新股發行)、受益人身份變更(如信托受益人調整)等情況發生后,需在14 天內提交更新,否則可能面臨每日 500 美元的滯納金。
卓信企業提供國內外公司注冊、銀行開戶、年審報稅、代理記賬、商標注冊、ODI境外投資備案等代理代辦服務,如果您有這方面業務辦理需求,歡迎隨時咨詢我司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