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yè)為了公司經營發(fā)展會注冊BVI公司,但是要是出現(xiàn)經營困難,根據(jù)相關法律要求,就可以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破產清算,那么BVI公司注銷清算組成員要求有哪些?
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BVI公司注銷清盤人要求
清盤人由客戶指定一個非董事非股東的自然人擔任即可。
只要跟這家BVI沒有任何關系的人都可以,這個角色的用途類似擔保一樣。
要注意,以下人員是不可以擔任清盤人的:
1、喪失資格人士或根據(jù)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國家法例而喪失同等資格人士;
2、受規(guī)限人士或根據(jù)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國家法例而受同等規(guī)限人士;
3、未成年人;
4、未獲解除破產的人;
5、個別人士曾在過去兩年的任何時間內曾出任該公司或相關聯(lián)公司的董事;
6、個別人士曾在過去兩年的任何時間內曾出任該公司或相關聯(lián)公司的管理職位,且該職位的功能和職責涉及公司或相關聯(lián)公司的財務管理;
7、個別人士的董事或管理職位的親屬。
BVI公司清算注銷流程
1、向公司注冊處提交清盤人委任通知,解散計劃書及償還能力聲明,需在簽署人委任后14天內登記備案。
2、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公報上刊登該公司正在解散的消息,以及解散開始的日期,清盤人的名稱及地址。
3、刊登如上內容之后,須在其30天后向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注冊處提交清盤完成通告書和清盤人簽署的解散聲明書。
4、完成上述所有要求后,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注冊處會簽發(fā)一張解散證書,并刪除該公司在公司注冊處的記錄。
5、在公司注冊處簽發(fā)解散證書后,需馬上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報上刊登該公司已解散并在公司注冊處已除名。
卓信企業(yè)提供離岸公司注冊、銀行開戶、年審報稅、代理記賬、商標注冊、ODI境外投資備案等代理代辦服務,如果您有這方面業(yè)務辦理需求,歡迎隨時咨詢我司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