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商標概要
孟加拉建國之后曾沿用、修改了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商標法律。現(xiàn)行商標法修改于1975年,1976年1月1日生效。孟加拉國采用先使用原則,注冊商標要求已經(jīng)使用或有意使用。
孟加拉接受的商標種類包括:普通商品商標、證明商標、防御商標、聯(lián)合商標、系列商標、彩色商標和紡織商標。商品服務采用國際尼斯分類。關于紡織品商標,如果商標僅由字母或數(shù)字或其任何組織構成,在第22-27類中要求按其組別分別申請。
孟加拉不是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也不是馬德里協(xié)定成員國。國際注冊不可以指定孟加拉。但孟加拉國于1985年5月11日參加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91年3月3日參加了《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
注冊孟加拉商標多少錢
業(yè)務名稱 |
費用 |
備注 |
商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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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商標文字;圖樣 擬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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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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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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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申請人姓名及地址; 商標文字;圖樣; 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授權委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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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商標一個分類,限10個商品項目,不包含證書后期快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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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執(zhí)時間:3周內;注冊時間:24~30個月; 注冊有效期:7年 |
溫馨提示:由于國際商標價格波動較大,以卓信客服實際報價為準。同時以上時間按順利注冊計算,實際時間以商標局為準,如果在商標審查過程中遇到"商標補正"、"商標答辯"、"商標異議"等情形,則會出現(xiàn)相應的時間流程。
申請主體資格
1、已經(jīng)在孟加拉使用和有意使用商標的所有人都可以申請注冊商標。
2、任何人尚未使用或計劃使用商標,但是有意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轉讓給一個將組建的公司使用時,可以申請注冊。
孟加拉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孟加拉商標在申請注冊時須提供以下文件:
1、申請人名稱和地址;
2、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3、商標圖樣15張;
4、委托書簽署,只需要申請人簽字。
孟加拉商標注冊流程步驟
孟加拉不是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因此,只能通過單一方式予以辦理。國內企業(yè)如果希望商標在孟加拉使用并得到法律保護,就需要向孟加拉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在孟加拉申請商標注冊包括下列幾個步驟:
1、商標查詢
申請商標注冊前,查冊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卓信建議申請人對申請商標進行檢索,一是得知所申請的商標是否與他人的重復或類似;二是得知我們的商標是否符合政府關于商標法律的標準。
溫馨提示: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注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tài),因此卓信提示注冊前務必對商標進行仔細查詢。
2、商標申請
若查詢結果顯示沒有他人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標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存在,即可提出申請。通常情況下,商標申請人可以自行提交商標申請,但建議委托卓信代辦商標申請。卓信的商標律師會跟蹤、監(jiān)督您的商標注冊的整個過程,直至完成。
3、商標審查
商標提交申請之后注冊官對新申請將進行審,查詢在先沖突的注冊或申請,有任何批駁意見將與申請人聯(lián)系,申請人可以克服批駁,注冊官可以有條件地接受注冊。 在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情況下,注冊官可以決定公告商標申請,并可以向在先商標注冊人發(fā)出通知。在注冊官作出最終決定之前,商標申請人有權要求庭審。
4、公告和異議
商標接受注冊后將刊登商標公告。商標公告后在3個月(可以延期1個月)內任何人可以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理由,申請人可以用宣誓書進行異議答辯并需提供證據(jù),注冊官聽取雙方意見后作出最終裁決。裁決可以上訴至高等法院。
6、注冊
經(jīng)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jīng)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fā)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xiàn)) 大概需要 24-30個月。
孟加拉辦理途徑分析
1、孟加拉非馬德里成員國,只能通過單一方式予以辦理。
2、孟加拉商標官費有所提高,因此相對于以往,注冊的費用有所提高,因此,如沒有十分把握,建議先做事先查詢,否則一旦注冊不成功,將面臨費用無法退還的問題。
3、孟加拉商標注冊時,僅簽署的外文委托書即可。
孟加拉商標續(xù)展
孟加拉商標專用權從申請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提前6個月可辦理;法律沒有規(guī)定寬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