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商標概要
哥斯達黎加商標權的獲得實行注冊在先原則。根據《關于工業產權保護中美洲條約》)規定,商標注冊采取自愿申請原則,但化學品類、藥品類、醫用器材類、獸醫用品類及食品類必須使用注冊商標。
哥斯達黎加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防御商標、商行字號、廣告用語的注冊申請。商標商品和服務分類適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商標申請適用一個類別一份申請原則。
哥斯達黎加為《關于工業產權保護中美洲條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國家英文縮寫:CR。
注冊哥斯達黎加商標多少錢
業務名稱 |
費用 |
備注 |
商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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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商標文字;圖樣 擬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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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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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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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申請人姓名及地址; 商標文字;圖樣; 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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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商標一個分類,不包含證書后期快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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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執時間:4-5周;注冊時間:12-26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
溫馨提示:由于國際商標價格波動較大,以卓信客服實際報價為準。同時以上時間按順利注冊計算,實際時間以商標局為準,如果在商標審查過程中遇到"商標補正"、"商標答辯"、"商標異議"等情形,則會出現相應的時間流程。
申請人資格
哥斯達黎加國籍的法人及個體工商者,外國人、外國企業都可以向哥斯達黎加工業產權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不同國籍的個體工商業者及企業的商標、商行字號、廣告用語的注冊申請應遵循《關于工業產權保護中美洲條約》之規定。成員國中任一國家的個人、企業在其他成員國申請商標注冊時一律按申請國國民待遇辦理。
哥斯達黎加商標注冊流程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后 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 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 。 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申請人在交納延期費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
(3)公告: 商標通過審查后,申請人會被告知 商標申請 已接納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并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4)哥斯達黎加注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12-24個月。
哥斯達黎加商標申請所需文件
1、 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1份;
2、 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 商標圖樣;
4、 商品名稱和類別;
5 、簽署的委托書(公證);
哥斯達黎加商標續展
商標專用權從核準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 10年。提前一年可辦理;寬展期 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