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維亞商標概要
根據玻利維亞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注冊基于申請在先原則。商標法保護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廣告短語和彩色商標。
玻利維亞采用1957年6月15口修改和更新的《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玻利維亞是安第斯集團《卡塔赫納條約》成員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和保護知識產權巴黎公約成員國。 國家英文縮寫:BO。
注冊玻利維亞商標多少錢
業務名稱 |
費用 |
備注 |
商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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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商標文字;圖樣 擬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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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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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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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申請人姓名及地址; 商標文字;圖樣; 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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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商標一個分類,不包含證書后期快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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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執時間:4-12周;注冊時間:12-18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
溫馨提示:由于國際商標價格波動較大,以卓信客服實際報價為準。同時以上時間按順利注冊計算,實際時間以商標局為準,如果在商標審查過程中遇到"商標補正"、"商標答辯"、"商標異議"等情形,則會出現相應的時間流程。
申請人資格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請商標注冊。
玻利維亞商標注冊流程
1、商標查詢
商標申請提交后,商標局將在申請日起15天內對該商標申請進行審查.如果商標申請符合審查的要求,該商標申請將被刊登商標公告。如果商標申請不符合審查的要求,商標局將要求
商標申請人在接到通知日起60天內(包括一次30天的延期)按照要求進行修改或補正,以完成商標申請的審查程序。同時,如果商標申請人未按照要求回復商標局的審查意見,將被視為放棄其商標申請,以及商標申請的優先權。
2、商標申請
在商標公告的30天內,任何利害關系人都可以提交對該商標申請的異議,以阻止商標申請的注冊。基于申請,商標局可以另外許可異議人30天的期限,以便于商標異議人準備和提交相應的異議證據。
3、商標審查
如果一個商標在玻利維亞官方所的在任何國家舉辦的展覽會上使用和展出,該商標則可以被接受注冊。如果在商標首次在上述展覽會上使用和展出日起6個月內提交該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所有人可以申請將該商標在展覽會上的首次使用日作為商標申請日,并得到官方的認可。
4、公報公告
商標申請人在回復審意見時,只能對其商標申請進行形式上的修改。對商標圖樣、商品和服務項目以及商品分類等商標申請的實質內容,不允許進行修改。商標公告期滿,如果無人對該商標申請提出異議,商標局將接受該商標的注冊申請,并辦理注冊。
5、注冊核準
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商標異議不成立的,或商標注冊成功的。正常情況下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為12-14個月左右。
玻利維亞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1、申請人名稱和地址;
2、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認證。
玻利維亞商標續展
商標專用權從核準注冊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提前半年可辦理;寬展期 6個月(過期不可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