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名稱哪些字眼不能選,根據香港《公司名稱索引》規定,如下情況,公司名稱將不獲準注冊
1、擬注冊的公司名稱與出現于處長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內的另一名稱相同;
2、擬注冊的公司名稱與根據某條例成立或設立的法人團體的名稱相同;
3、處長認為使用擬注冊的公司名稱會構成刑事罪行;
4、處長認為擬注冊的公司名稱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是違反公眾利益的。
5、需事先批準才可注冊的有
1)會令人產生印象,覺得公司與政府或任何部門、機關產生聯系的,如:部門、政府、公署、局、聯邦、議會、委員會、總商會、總商會、徵費、旅遊發展局
2)如銀行、信托、證券交易所、聯合交易所,或其他變體詞不得用于公司名稱,否則違法;
3)除《專業會計師條例》(第50章)界定的執業法團外,任何法人團體不得將“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practising)”、“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或“public accountant”的稱謂,或英文縮寫“CPA(practising)”、“CPA”或“PA”,或「執業會計師」、「會計師」、「注冊核數師」、「核數師」或「審計師」的字樣用于公司名稱,否則違法
4)合作、建屋合作社、地鐵、地下鐵路和市政,及其英文對等字詞
6、公司名稱組成規則需避免
1)公司名稱結尾無“limited”或“有限公司”
2)中文名稱與英文名稱混用
以上是注冊香港公司時,香港公司名稱選取字眼需注意的事項,公司注冊前,我司會為客戶免費核查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