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香港公司的前提條件有:
1.所有成員均同意注銷;
2.公司從未運營過或提出注銷申請后3個月內沒有任何經營活動及業務往來;
3.沒有未清償的債務,并且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4.公司資產沒有位于香港的任何不動產(若為控股公司的,其附屬公司也沒有位于香港的不動產)。
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您的這家香港公司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冊處提交相應文件:
1.香港公司最近的周年申報表(復印件);
2.香港公司最近的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3.香港公司授權董事及股東簽署的注銷文件,
4.香港公司正式停業的日期;
稅務局確認該香港公司沒有未繳稅款或稅表后,發出不反對注銷該香港公司的不反對注銷通知書(取得該文件的前提是該香港公司沒有拖欠稅務局應繳稅款以及應交利得稅稅表,薪俸稅稅表)。該香港公司即可進入撤銷注冊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