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公司年審年報
香港公司年審是針對其公司經營許可的審核,是每年一次的,年審的內容包括了更換商業登記證、制作并遞交周年申報表、提供法定注冊地址、法定秘書及秘書服務。
二、香港公司做賬報稅
香港公司法及稅務條例規定,香港有限公司無論是否有利潤,每年都必須做賬審計(亦稱核數師報告),向股東、董事及稅務局申報公司的財務狀況。
如果公司不做核數報告,一旦被稅務局調查,且該公司沒辦法交代公司的財富來源,很可能被稅務局懷疑企業在做"洗黑錢"的非法行為,會對企業的正常運營帶來不良影響。
三、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根據香港《2018年公司(修訂)條例》第622章)規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須取得和保存實益擁有權的最新資料,以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簡稱SCR)",供執法人員查閱。若適用公司沒有履行上述規定, 有關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均屬犯罪并將面臨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