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過人注冊過商標,但是并沒有人知道商標的‘專用權’(exclusive right)這個概念,
首先,什么是專用權(exclusive right)?顧名思義,專用就是指“w.e.i.一的使用”,即商標權人對商標名擁有‘w.e.i.一使用權’,其他人不能使用的意思。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放棄‘專用權’這回事?在申請商標的時候,一般專用權是不需要聲明的,商標注冊了就默認商標權人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除非在審查官認為該商標不能授予專用權,則會要求商標權人聲明放棄專用權。要求放棄專用權的,美國商標申請出現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