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場的股份分拆及合并業務一般安排臨時代碼交易、并行買賣來配合有關證券以新、舊股票形式的交易活動。參照聯交所有關規則,在港股中,股票分拆或合并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股份分拆或合并的生效日期起,該股票將通過臨時代碼以臨時每手買賣單位進行交易,同時原股票代碼暫停交易。其中,臨時買賣版面的每手買賣單位=原股票每手買賣單位/分拆或合并的比例(若為分拆,則該比例﹤1;若為合并,則該比例>1)。
第二階段:在上一階段開始至少10個交易日后,原股票代碼(以下簡稱“原代碼(新)”)恢復,并以新的每手買賣單位進行交易。新的每手買賣單位通常恢復至分拆或合并前的數量。該股票以臨時代碼和原代碼(新)同時并行買賣。在該時期內,臨時代碼與原代碼(新)的持倉不互通,即原代碼(新)的持倉不可用于臨時代碼的賣出,臨時代碼的持倉也不可用于原代碼(新)的賣出。
鑒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處理股票更換之標準過戶登記服務所需的時間要求,臨時代碼應該在開始并行買賣之前最少10個交易日設立,否則上市公司應當在有關的公告∕通函及上市文件中聲明。
第三階段:在上一階段開始至少15個交易日后,并行買賣將會結束,臨時代碼停止交易。分拆或合并后的股份通過原代碼(新)以新的每手買賣單位進行交易。